巖土工程勘察的內容主要有:
工程地質調查和測繪、勘探及采取土試樣、原位測試、室內試驗、現(xiàn)場檢驗和檢測,最終根據(jù)以上幾種或全部手段,對場地工程地質條件進行定性或定量分析評價,編制滿足不同階段所需的成果報告文件。
巖土工程勘察階段一般劃分為可行性研究勘察階段、初步勘察階段與詳細勘察階段。
對于單體建筑物如高層建筑或高聳建筑物,其勘察階段一般劃分為初步勘察階段和詳細勘察階段兩個階段.當工程規(guī)模較小且要求不太高、工程地質條件較好時,初步勘察與詳細勘察可合并為一個勘察去完成.當建筑場地的工程地質條件復雜或有特殊施工要求的重大建筑地基,或基槽開挖后地質情況與原勘察資料嚴重不符而可能影響工程質量時,尚應配合設計和施工進行補充性的地質工作或施工巖土工程勘察.各勘察階段的任務要求分述如下:
(一)可行性研究勘察階段
這一階段的工作重點是對擬建場地的穩(wěn)定性和適宜性作出評價,其任務要求主要為:
(1)搜集區(qū)域地質、地形地貌、地震、礦產(chǎn)和附近地區(qū)的工程地質資料及當?shù)氐慕ㄖ?jīng)驗.
(2)在搜集和分析已有資料的基礎上,通過踏勘,了解場地的地層、構造、巖石和土的性質、不良地質現(xiàn)象及地下水等工程地質條件.不良地質現(xiàn)象包括滑坡、崩塌、泥石流、巖溶、土洞、活斷層、洪水淹沒及水流對岸邊的沖蝕等。
(3)對工程地質條件復雜,已有資料不能符合要求,但其他方面條件較好且傾向于選取的場地,應根據(jù)具體情況進行工程地質測繪及必要的勘探工作。
在確定建筑場地時,在工程地質條件方面,宜避開下列地區(qū)或地段:
①不良地質現(xiàn)象發(fā)育且對場地穩(wěn)定性有直接危害或潛在威脅的;
②地基土性質嚴重不良的;
③對建筑物抗震危險的;
④洪水或地下水對建筑場地有嚴重不良影響的;
⑤地下有未開采的有價值礦藏或未穩(wěn)定的地下采空區(qū)。
該階段作為廠址選擇來講稱為選廠勘察階段,其主要任務是,首先在幾個可能作為廠址的場地中進行調查,從主要工程地質條件方面收集資料,并分別對各場地的建廠適宜性作出明確的結論,然后配合有關選廠的其他有關人員,從工程技術、施工條件、使用要求和經(jīng)濟效益等方面進行全面考慮,綜合分析對比,最后選擇一個比較優(yōu)良的廠址。